天津北方网讯:4月1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文旅局二级巡视员唐海波介绍《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起草工作的进展情况。
唐海波表示,中国大运河是世界上里程最长的运河,沟通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和钱塘江五大水系,是我国古代人民改造大自然的一项奇迹,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两年,《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和《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相继出台。为了落实相关内容,制定出台一部关于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地方性法规,对于维护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是从2023年开始启动《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起草工作的。截至目前,已组织《条例》起草团队深入天津市大运河流经的全部7个区开展调研,并到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实地考察,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协调、组织市、区两级水务、交通、住建、农村、司法、检察等部门召开座谈会,梳理、吸纳意见建议40条。”唐海波说。
为了吸纳社会意见,还在天津市文旅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在起草《条例》过程中,天津市文旅局建立京津冀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协调机制,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进大运河的整体保护;推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数据共享、开发利用、数字化展示,提高保护效率、加强公众参与、促进创新发展、支持决策管理;注重运河沿线工业遗产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强调对具有历史、艺术、科技和文化价值的工业遗址进行保护性开发,使工业遗产成为大运河文化与现代创意产业相结合的新地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利用,着重加强对沿线中华老字号的支持与规范管理,通过传承和创新,推动老字号与现代生活的融合,展现大运河文化的时代活力。
“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进展,管理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但仍面临遗产保护压力大、传承利用质量不高、资源环境形势严峻等挑战。当前,有必要在制度机制上进行立法保障,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深刻内涵的文化品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唐海波说。
(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摄影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