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具体要求、标准是什么?如何保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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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苑美丽 吴涛 编辑:付勇钧 2024-04-17 20:57:00

内容提要:4月1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立法规划》(以下简称“《立法规划》”)和《天津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新闻发布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高向军针对立法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以及如何保障顺利进行答记者问。

天津北方网讯:4月1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立法规划》(以下简称“《立法规划》”)和《天津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新闻发布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高向军针对立法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以及如何保障顺利进行答记者问。

她表示,如何在众多立法选题中进行取舍,始终是立法规划和计划编制中十分重要的问题。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对于保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效实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在立法项目征集过程中,天津市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认真研究,在坚持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基础上,紧扣立法需求,立足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和成熟度,遵循总量控制、突出重点、适应改革、急需先立的原则,科学安排立法规划和计划项目。

为了有序推进本届人民政府立法规划,全面实施好2024年度立法计划,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立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所立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符合中央精神、贴近天津实际;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分析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把调查研究作为必经环节,对立法中存在分歧的重大问题做到不调研不决策、先调研后决策。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智库专家作用,保证制度设计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坚持良法善治,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强化组织实施,注重立法的统筹衔接及协调,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对于重大立法项目,将成立专班,集中力量攻坚,确保按时完成起草和审查任务。市司法局也将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办公厅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跟踪了解各部门立法进度,切实加强组织协调。

(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摄影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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