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近日,公安宝坻分局治安管理支队根据线索,查处了一民宅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公安宝坻分局治安管理支队根据线索,查处了一民宅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发现该民宅房门紧锁,遂透过门缝看到屋内储存的烟花爆竹。经走访附近群众得知,该民宅户主已搬到城里居住。于是,民警又火速赶往其所在地,及时找到户主李某,并在其老家查获烟花爆竹。经审讯,李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在民警教育下,李某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对于非法储存、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