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更好地管理和保障新就业形态的发展,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加强新就业形态的管理和监督。”市人大代表、天津文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时岩始终关注民生领域,今年带来了《关于新就业形态的管理和保障建议》,力争为当下促进新就业形态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时岩告诉记者,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迅猛发展,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包括网约车司机、互联网主播、网约家政和维修养护、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在内的灵活就业群体日益壮大。“我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与新就业形态有关的劳动纠纷、民事纠纷占全年咨询量的70%,而解决问题的方式一是确认劳动关系,二是劳务纠纷维权。”她说道。
“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首选确认劳动关系,他们的权益保障与劳动关系的认定相关,然而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劳动关系认定中存在不少困难。”时岩介绍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确定困难导致问题多发:一是就业门槛没有限制,即扩大了就业增加了收入提升生活质量,但也需要关注缺少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及受限的职业发展空间问题,要保障质量、稳定、避免受到用工剥削。二是工作时间没有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来增加收入,在平台算法支撑下,可能会选择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来赶时间,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他们的劳动报酬往往与订单量、好评率等挂钩,缺乏稳定性和保障性。三是社保缴费意识不强,大部分以受雇或自雇形式获取劳动报酬的人认为支付有压力,由于工作性质他们难以被纳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存在转移接续难等问题。四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难以界定,当合法权益遭侵害难以适用劳动仲裁程序,诉诸司法的成本也较高。”
为更好管理和保障新就业形态的发展,时岩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加强新就业形态的管理和监督。“一是加强培训和考核,提升新就业形态的技能、安全、法律意识,利用考核评审等机制为新就业形态提供更丰富的发展空间和保障。二是对用工平台进行监管,建立合理合规安全的平台用工机制,避免极致用工引发事故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险缴纳,提升劳动保障效能,让新就业形态群体感受到实用管用。四是加强新就业形态司法保护,在新就业形态领域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津云新闻记者 田巧梅 摄影 戴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