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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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苑美丽 编辑:张逸群 2025-01-22 20:09:00

内容提要:为确保春节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1月28日0时至2月4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天津北方网讯:为确保春节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1月28日0时至2月4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一、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二、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外的其他危险货物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三、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津云新闻记者 苑美丽 通讯员 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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