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传统的民俗节日“清明节”就要到了,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保护好自然环境,减少污染,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红桥区民政局发出如下倡议:
文明祭扫。自觉摒弃祭祀陋习,不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钱、焚香祭祀,不生产销售、不购买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通过传承逝者精神力量来缅怀先人,让清明祭扫成为缅怀先辈、传递亲情、传承优良家风家训的重要载体。
绿色祭扫。祭扫重在心意而不拘泥于形式。倡导采用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集体共祭、敬献鲜花、撰写悼文、诵读祭文、踏青遥祭等低碳环保形式缅怀亲人,寄托哀思。自觉做到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
节俭祭扫。崇尚孝老、敬老传统美德,提倡厚养薄葬,倡导对在世老人多尽孝心、多给予关爱。树立节俭意识,从俭祭扫、理性祭扫,以节俭的方式缅怀亲人,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安慰。
示范引领。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厉行节约,主动宣传优秀传统文化,监督和劝阻不文明祭扫行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
(津云新闻记者 田巧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