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库禁渔!蓟州区发布于桥水库封库禁渔的通告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津云 作者: 编辑:李松达 2025-04-14 10:01:12

内容提要:今日,“掌上蓟州”微信公众号发布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于桥水库封库禁渔的通告

今日,“掌上蓟州”微信公众号发布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于桥水库封库禁渔的通告,全文如下: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于桥水库封库禁渔的通告

 

为保护于桥水库水产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2023年起,每年的4月16日零时至7月15日24时、12月16日零时至次年2月28日24时,对于桥水库实行分时段禁渔。特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内,禁止在于桥水库从事任何形式的捕捞活动。

二、禁渔期内,凡在于桥水库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一经查获,依法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在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渔获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禁渔期公安、农业农村委等有关执法部门加大于桥水库水面清理、清查力度,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

五、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蓟州区农业农村委

2023年4月17日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