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高速公路轻微车损事故“快处快赔”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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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苑美丽 编辑:张逸群 2025-04-30 17:10:00

内容提要:“警保服务站”设立期间,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协理员与高速交警联合办公,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事故车辆勘验、定损和理赔方面的专业优势,快速开展事故定损、理赔工作,并为广大出行车主普及安全文明驾驶知识,提供简单车辆维修、保险理赔问题咨询、道路救援等便民服务。

  天津北方网讯:五一假期期间,为最大限度便利驾驶人快速解决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根据津蓟、荣乌高速公路等重点高速公路往年通行情况,于4月30日、5月1日、5月5日的上午9时30分至下午4时,在津蓟高速公路天津站、荣乌高速公路天津站启用由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和属地交警大队共同设置的警保联动服务站;4月30日、5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4时,在津蓟高速公路天津站启用由平安保险天津分公司和属地交警大队设置的警保联动服务站,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可就近进行事故处理,进一步节省事故双方当事人的时间。

  “警保服务站”主要职能

  “警保服务站”设立期间,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协理员与高速交警联合办公,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事故车辆勘验、定损和理赔方面的专业优势,快速开展事故定损、理赔工作,并为广大出行车主普及安全文明驾驶知识,提供简单车辆维修、保险理赔问题咨询、道路救援等便民服务。

  “警保服务站”受理事故注意事项

  事故车辆能自行移动,且事发地位于高速收费站外、服务区内等非高速主线的地带。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无特殊情节(如逃逸、涉酒、涉毒、涉牌证、涉外、危险品等)。

  当事双方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驾驶人要做好事故现场后方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用手机拍摄现场照片,然后迅速撤离现场尽快到快处服务站处理。

  相关安全提示

  行车经过收费站、服务区、加油站等节日期间车流密集区域,切勿抢行,需保持安全行车距离、车速,不随意变道、超车,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在高速公路主线遇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要做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

  “车靠边”:发生事故后,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或者就近出口驶离;

  “快警示”:打开车辆的“双闪灯”,后方150米以外放好警告标志;

  “人撤离”: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

  “即报警”:驾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通讯员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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