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就刚刚通过的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城市更新条例、永定河保护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向媒体进行新闻发布。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介绍了3部法规的立法意义、工作过程和主要内容。他说,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的有力举措,是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城市更新条例的出台,对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京津冀首次就流域治理开展的协同立法项目,永定河保护条例的施行,对于保障永定河流域的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涛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出台必将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敢于闯、大胆干,市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履行统筹协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职责,会同各区、各部门扎实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委书记、主任蔺雪峰说,城市更新条例的出台为做好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和法治保障。将落实条例要求,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加强机制建设,保障城市更新工作落地见效。
市水务局副局长王立义表示,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切实担负起永定河保护条例明确的法定职责,加大永定河治理保护力度,完善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努力将永定河打造成为“流动的河、绿色的河、清洁的河、安全的河”。
会上,还对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条例和新修订的天津滨海新区条例、拥军优属条例3部法规作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