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法官,太感谢您了!是您辛苦调解帮我们拿回了血汗钱。终于可以过个好年了!”几位建筑工人的电话打到了天津一中院,激动地表达感谢之情。
临近年底,天津一中院民一庭刘宝莉合议庭收到了几件“讨薪”案。一群建筑工人将建设工程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包工头告上法庭,讨要薪资,民一庭迅速整合其余多件关联案件,交由该合议庭集中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几位建筑工人情绪激动地说:“法官,这一万多块都是我起早贪黑搬砖抹灰挣来的,可不能让他们昧下。”“法官,钱数真不多,快让他们给我吧。”总包单位感觉自己也很委屈,表示跟这些农民工没签任何合同,也没有直接用工,欠薪跟总包单位没有任何关系。同时表达意见,“若判决我方承担责任,那我们将穷尽司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分包单位理直气壮,表示工资已经按时足额结给包工头了,总不能再付一次钱。而包工头则干脆玩起了“隐身术”,连面都不露。
庭审中,合议庭发现几位建筑工人急于返乡,担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推诿扯皮导致自己拿不到工钱;而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长期合作,双方其他项目还有未结算工程款存在争议。这让合议庭看到了调解的可能。为实现多方共赢,在解决“薪”问题的同时化解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老”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合议庭分别组织各方进行调解。
“关于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法律法规清晰明确,谁来承担给付责任、谁要先行清偿都有明文规定。”法官条分缕析明理释法,劝止总包公司“独善其身”的打算。
“一份工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冷暖。今年马上就结束了,能不能让手底下的农民工兄弟们好好过个年?”面对分包单位,法官则以情感人,分析利弊,“毕竟用工讲信誉,大家干活才踏实,咱们的工程质量才有保证。”
“没问题,法官。只要总包单位把另外一个大项目的工程款结清,我就做主,立即把他们的工资垫上。”分包单位当即表示。但总包单位却不同意,“法官,其他项目的工程款只能结算不能给付,而且只能确认大致数额,留下浮动空间”。
面对二者分歧,合议庭紧抓焦点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深入浅出地阐释和耐心细致地沟通,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包工头为本案第一责任付款人,若包工头履行不能,则总包单位的清偿责任款项自与分包单位待结算工程款中扣除;分包单位取得对包工头的追偿权。由此,“讨薪”案圆满化解,八位建筑工人及时拿到了薪酬。
八起案件的快速调解,调的是矛盾,解的是“薪结”,暖的是民心。这不仅仅是一次纠纷的化解,更是以司法实践助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真正将“司法为民”理念转化成了人民群众能真切感知的效率、温度和结果。
(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通讯员杨亚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