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爷节”当天,天津25名“酒司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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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津云 作者:苑美丽 编辑:孔燕 2026-02-20 13:21:00

内容提要:正月初二“姑爷节”当天,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组织开展“涉酒”违法行为统一治理行动,现场查处酒驾违法25起,其中含醉驾11起,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有力保障了群众过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

  天津北方网讯:正月初二“姑爷节”当天,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组织开展“涉酒”违法行为统一治理行动,现场查处酒驾违法25起,其中含醉驾11起,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有力保障了群众过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

  晨间时段,和平交管支队贵州路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线索后快速出动,上午8时许,在长沙路沿线将被举报车辆及驾驶人查处。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涉嫌醉酒严重违法。据该驾驶人自述,他在长沙路附近的一家饭馆就餐饮酒。喝了一夜,准备把车挪到明显位置再叫代驾司机,结果过程中就被查处了。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并未申领过机动车驾驶证,还涉嫌“无证驾驶”。随后,交警将该驾驶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酒精检测,将根据其检测结果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午间时段,公安武清分局交管支队杨村大队交警在团结路沿线开展治理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客车犹豫不前,立即上前拦检。经对该车驾驶人进行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其涉嫌醉驾严重违法行为。据介绍,该驾驶人在家庭聚餐后,违法驾车出门不久就被交警查处。目前,该驾驶人抽血检验结果正在进一步等待中。

  深夜,南开交管支队红旗路大队交警在复康路沿线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发现一辆机动车突然停车,驾驶人欲调头逆行驶离,交警立即将该车拦停。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据了解,该驾驶人是“姑爷节”当晚和朋友在餐厅聚餐期间饮用了酒品,酒后认为距离近,且侥幸认为深夜时段没有交警检查,便侥幸驾车行驶。目前,该驾驶人已被依法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新春佳节,走亲访友、聚餐聚会增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众所周知,酒驾醉驾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春节假期,为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公安交管部门紧盯关键区域、科学部署警力,全时段、全区域持续严查严控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市民过节营造祥和安畅的通行环境。

  在此,也提示广大驾驶人切实杜绝侥幸心理,主动抵制各类违法行为,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形成人人自觉抵制酒驾,人人主动劝阻酒驾的良好风气,用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实际行动,与家人朋友共同守护平安幸福年,让团圆更安心、聚会更尽兴、新春更祥和。

  (津云新闻记者 苑美丽 通讯员 滕飞 刘希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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