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为深入做好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方案前期研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2026年4月7日起开展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阅公示信息(链接: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26/04/07/059300903.s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邮件等形式提出建议或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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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 编辑:靳永锋 2026-04-07 23: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