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为深入做好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方案前期研究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26年4月7日起开展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阅相关公示信息(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26/04/07/059300906.shtml),通过邮件等形式提出建议或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