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获悉,近日,天津联合验收改革获住建部认可,解决了传统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环节多、时限长等问题。其中关系到民生的住宅项目,在联合验收前,燃气、供热、供水、供电等专业经营单位开展专项工程验收,可以保障住宅项目配套服务设施稳定运行。
在健全制度规范体系方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市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市国动办、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门印发《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竣工验收内容与要求,界定联合验收范围、部门职责、验收条件及办理程序,构建集成化办理、数字化支撑、全流程监管的政务服务,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依托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搭建了联合验收“一件事”数字服务专区,推行“一表申请、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的模式,通过与各业务平台的对接,实现各部门同步审核、联合勘验,并明确工作时限要求,推动各部门优化内部审批流程。联合验收总体办理时限压缩至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其中资料审核2个工作日、现场勘验9个工作日、出具联合验收意见3个工作日。
住宅项目联合验收前,燃气、供热、供水、供电等专业经营单位开展专项工程验收,保障住宅项目配套服务设施稳定运行。此外,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共用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检查,为后续维护管理奠定基础。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的使用单位,参与配套公建设计和验收,确保配套公建设施按时保质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在领取联合验收意见书时,同步领取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实现了“一次验收、同步领证”,打通从验收到交付的“最后一公里”。
道路、照明、绿化、排水、交通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对应的各养护管理部门优化服务举措,在竣工验收阶段提前开展竣工资料核查与现场核验。联合验收通过后,联合验收意见书作为签订移交接管协议的依据,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后即满足养管要求,实现工程建设与养护管理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了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移交接管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