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载文指出,官员引咎辞职,是建立责任政府的一个关键环节。十六大提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以来,相继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发生之后,追究了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官员问责制的日趋健全,标志着责任型政府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详细内容
近年来"问责"官员
2003年,包括原卫生部长、北京市长在内,全国有近千名官员因防治非典“工作不力”被罢官去职;原海军北海舰队司令、政委也因海军361潜艇失事事故而降职。
进入2004年,对失职官员的追究力度不断加大。今年4月以来,又有包括省部级干部在内的200多名官员,在重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件中“负有责任”受到追究,形成了又一波来势甚猛的“问责风暴”。最近,随着国家审计署一份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的公布,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追究有关部委违规和决策失误责任的呼声再度高涨。
今年2月中旬公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个中国共产常执政54年来第一个全面、系统推行自我约束与促进自我发展的党内制度规范,明确写入了“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内容。分析人士认为,“问责”正在成为中国新一轮政治改革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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