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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吉学刚):一无业男青年冒充网络公司工作人员,以收取“宽带使用费”的名义,连续入户行骗,累计骗取2470元后,到洗浴休闲会馆消费,诈称自己钱财被盗,被警方抓获。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家住本市河东区龙潭路的无业青年赵某今年26岁,2004年11月间,他冒充某网络信息技术公司工作人员,以收取电脑“宽带使用费”的名义,先后入户到本市宝鸡道吉星南里、河北路松寿里和河沿路卫华里三户居民家中,累计骗取居民钱财2470元。2006年6月4日22时许,赵某到南开区一家洗浴休闲会馆进行洗浴、烟酒等多项消费后,谎称自己钱财被盗,又以此骗取消费金额839元。
由于赵某骗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他未能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重处罚,但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减轻对其处罚。据此,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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