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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的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符合条件的党政群机关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管理人员。
(二)基本条件:德才兼备,具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能力。
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拔职位的党政群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当任正处级职务(或相当正处级职务)满2年或副处级职务(或相当副处级职务)满5年(已担任副厅局级或相当副厅局级职务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报考面向本市公开选拔职位的党政群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当任正处级职务(或相当正处级职务)满1年或副处级职务(或相当副处级职务)满4年(已担任副厅局级或相当副厅局级职务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当具有与所报职位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博士学位;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应当具有担任高级管理职务4年以上经历,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社会组织人员,应当具有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4年以上经历,并有一定影响力,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5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各职位的具体资格要求:
1、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分管战略规划、区域经济工作。具体条件: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以上学位;熟悉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区域经济工作;有3年以上国外或我国国家、地方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综合经济管理研究工作的经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研究能力。
2、天津市规划局副局长:分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具体条件:熟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公务员可不要求技术职务);具有城乡规划和规划管理工作经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分管规划、建设工作。具体条件: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熟悉城市规划和工程管理工作,具有工程规划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3年以上区域规划、建设领导工作经历。
4、天津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总工程师:分管信息化工程和信息产业的技术管理工作。具体条件:电子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工作经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一定的专业英语水平。
5、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分管产业经营工作。具体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广播影视及文化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具有产业开发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历。
6、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综合经营管理工作。具体条件: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具有大型投资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职位或中型投资型企业高管职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有MBA或EMBA学位者优先。
7、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分管财务管理工作。具体条件:具备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大型投资型企业财务管理中层以上领导岗位或中型投资型企业财务管理领导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投资型企业及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有较丰富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经验。
8、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分管投资银行业务。具体条件:金融或经济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熟悉证券法律法规,从事投资银行业务5年以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9、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分管信贷管理、风险控制工作。具体条件:具有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银行业信贷管理、风险控制、项目分析业务;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10、市委研究室(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分管文稿起草和调研工作。具体条件:具有一定的理论功底、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岗位从事文稿起草和调研工作的经历。
11、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分管领导文稿起草和经济社会调研工作。具体条件:熟悉基本经济理论,尤其是现代金融和现代市场经济知识;具有较强的调研工作经验、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归纳综合能力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12、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政府立法工作。具体条件: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从事法律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归纳综合能力。
13、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分管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工作。具体条件:理工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从事高新技术研发和从事3年以上科研管理领导岗位的经历,熟悉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情况。
14、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分管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具体条件:熟悉和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公务员可不要求技术职务);具有城乡建设、重点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的工作经历和能力。
15、市司法局副局长:分管监狱、劳教工作。具体条件:中共党员,一般具有法律和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政法工作5年以上;具有处置突发事件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16、市水利局(市引滦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分管水利业务。具体条件:水利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熟悉防汛、水资源管理或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水利经济管理工作。
17、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分管住房保障工作。具体条件:熟悉和掌握住房保障或房屋管理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有组织实施住房规划、设计或建设管理的工作经历和能力。
18、市广播电视电影局副局长:分管广播影视社会管理工作。具体条件:中共党员,熟悉党和国家对广播影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3年以上广播影视管理及相关岗位的工作经历;具有广播影视专业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19、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副局长:分管印刷、发行工作。具体条件:中共党员,有出版或印刷、发行行业及相关工作的经历和能力,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20、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具体条件: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和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了解企业生产基本状况,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1、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分管刑事检察工作。具体条件:具有大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有实践工作经验。
22、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审判工作。具体条件: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有法律工作实践经验。
23、天津理工大学副校长:分管后勤、基建工作。具体条件:具有全日制大学理工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
24、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分管教育技术与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具体条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网络教育;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
25、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分管教育科研与管理工作。具体条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究员或教授技术职务;在教育科研或教育科研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有教育研究成果。
26、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分管科研工作。具体条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从事5年以上农业科研、教育、管理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农业科研管理能力。
27、天津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控股投资公司管理工作。具体条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控股投资公司管理,有5年以上投资项目管理或投资银行业务工作经历。
28、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安全工作。具体条件:熟悉和掌握相关专业知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公务员可不要求技术职务);有从事土木建筑施工和经营管理工作经历和能力。
29、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分管财务工作。具体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有从事3年以上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熟悉财务管理、纳税筹划、投资分析及资本运作。
30、天津二商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分管财务、审计工作。具体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熟悉食品工业企业财务管理、投资分析、资本运作及综合成本核算;有从事3年以上大中型食品工贸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31、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分管财务、审计工作。具体条件:全日制财经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3年以上境内外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熟悉企业财务管理、资本运营和投融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