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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津召开
继续推进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和监督
陈至立出席并讲话汪光焘刘胜玉等出席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昨日在津召开。这是十一届全国人大环资委首次召开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在座谈会上对环境资源立法及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她强调,各级人大环资委或相关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继续推进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和监督工作。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介绍了全国人大环资委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全国人大环资委把“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作为今后五年工作的重点,将认真做好法律后评估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好监督工作,同时继续深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出席座谈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曹伯纯主持。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蒲海清、李传卿、黄智权、张文台、陈希明、汪纪戎、倪岳峰、袁驷,委员马福海、杨庚宇、何少苓、汪超群、张兴凯、张洪飚、周原、郑申侠、孟伟、崔雷平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润兰致辞,副市长熊建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世新出席。
陈至立指出,环境资源问题,直接影响到人的生活环境和生存发展,关系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是国际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方面。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资源环境方面制定了28部法律,国务院出台了66个法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还要不断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几年把推动实现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目标作为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重点。地方各级人大及相关委员会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
陈至立说,党的十七大对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围绕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任务,全国人大环资委要加强与地方人大环资委的沟通和联系,切实履行职责,继续推进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调查研究方面的作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环境资源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陈至立最后强调,各级人大环资委或相关委员会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切实推动解决一批环境资源方面的关键问题,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李润兰在致辞中说,全国人大在津召开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体现了全国人大对天津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也是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天津十分重视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与资源保护作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把节能减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当前,天津的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提出的“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的要求,按照市委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抓住这次座谈会的好机会,认真学习各地人大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把本市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环境与资源保护部门的有关同志20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后,与会人员考察了天津泰达新水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再生水生产情况,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工厂循环经济情况,以及临港产业区和响锣湾中央商务商业区的规划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