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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2008年本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已全面启动,6月4日至10日在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上开展网上报名。今年,全市将招募21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招募对象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校2007、2008届毕业生。
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踊跃参加“三支一扶”,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及市共青团市委联合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本市生源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其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免收服务费。“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本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其户籍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其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免收服务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每月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享受500元的交通补贴,并享受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为大学生办理银行卡,每月统一划拨生活补贴,每年统一划拨交通补贴。今年市“三支一扶”办还将积极研究协调,为“三支一扶”大学生适当增加生活补贴标准。
对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本市还推出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一是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为事业单位且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可直接录用服务期满且表现优秀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区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应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和专业对口原则,拿出1/3左右的空缺职位,专门吸纳本区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还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报考公务员的,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按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验对待,适当增加分数,优先录用;在公务员招考计划中,拿出适当数量的乡镇招考职位,专门用于招考本区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为其保留2年学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我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进入企业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视同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按我市养老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个人账户,补缴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个人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