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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开始,本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核查驾驶员、危险品车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工作,严防非法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本市。第一天,就查获运危车辆交通违法68辆次。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无证运输、不按运输通行证注明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等交通违法。
昨天交管部门在全市设置20处整治运危车交通违法宣传点位,在塘沽、汉沽及京津塘等10条高速公路设置专项整治点位38处,依法处罚无证运输、未经批准进入限行区域、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运危车交通违法68辆次。安监、运管、消防等运危管理部门专家向市民讲解危险品装载、运输及泄漏事故处置常识,还有500余名身披绶带的交通安全志愿者在活动现场及主要道路沿线发放宣传材料。
据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是全国13个危险化学品运输量较大的省市之一,在4个月的集中整治期间,交管部门的整治行动将分三部分进行。在6月1日~6月20日期间,各区县交管部门核查辖区从事运危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并按照规定重新登记造册,进一步完善运危车辆的管理档案。
从6月21日开始,交管部门会同各区县安监、交通等部门共同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落实安全制度、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对安全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或是交通事故超标的企业,依照《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实施处罚。
另外,交管部门还将会同各区县交通和消防等部门安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分期分批进行集中教育。
与此同时,交管部门还将以红旗路、西青道、外环线、103国道、205国道和京津塘高速公路等19条道路为重点,每条道路设2处整治点位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交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审批和监管,凡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运输资质等证明不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超过法定期限、驾驶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等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