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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精神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加强权力部门制约监督机制,日前,市公安局通报了个别民警违法违纪的案例,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门部署。
近年来,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教育广大公安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宗旨,大力弘扬热爱人民、忠于法律、公正廉洁、英勇善战的天津公安精神,不间断地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教育,努力打牢全局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但是仍有个别意志薄弱者利用手中掌握的执法权、管理权、审批权,以身试法,牟取非法利益。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予以了及时惩处。
最近,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采取过硬措施,强力遏制利用职权牟取不当利益、严重败坏公安机关形象和声誉的执法腐败问题。这些硬措施包括: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天津市公安局执法执纪“高压线”》,一经触犯,无论是谁都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领导实行一岗双责,下管一级,上追一级;出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公开工作办法》,在非涉密范围内向社会全部公开,实现“阳光作业”;公安刑侦、经侦、交管、消防、户政、治安、出入境、预审监管、经保、文保、公交等权力部门的重要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各级公安机关定期向群众汇报工作,让群众进行测评,由上级主管部门对执法民警进行考评,实行“督考一体化”,与民警的职务晋升奖惩挂钩;不定期召开关于队伍建设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汇报反腐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