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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客管办发布通告,要求全市出租车驾驶员遵照执行,凡违反通告要求,扰乱天津临时客站出租车运营秩序的出租车,客运稽查执法人员将依法予以暂扣车辆的处罚。
客管部门发布的通告规定:凡进入天津临时客站出租汽车场站经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场站管理规定,遵守场站停靠秩序,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顺序依次停车候客,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调派,不得挑拣业务,不得离车私自揽客或雇用人员招揽业务,必须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不得议价;天津临时客站内自琳科西路出租汽车进站通道、琳科一支路出租汽车候客区、琳科东路出租汽车出站通道隔离护栏范围内,为临时客站出租汽车场站运营区域。进入出租汽车场站缓冲区、发车区的车辆不得越过停车线;出租汽车一律禁止在运营区域以外承揽业务;天津临时客站内琳科二支路为出租汽车、社会车辆送客即停即离专用通道,进站车辆必须在指定下客地点停车下客,乘客下车后,立即驶离停车地点,不得滞留。
近期,市客管办、临时客站管委会、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将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临时客站出租汽车场站实施综合整治。通过整治,确保临时客站出租汽车场站车辆依次候客,乘客按序乘车,站内秩序井然。客管办将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出租车,一律暂扣车辆,并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车辆将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吊销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