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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陕西省重灾区宁强县一中高三年级学生在新搭建的活动板房教室内学习。 |
5月23日,陕西宁强县第一中学老师(右一)在户外辅导高三学生复习。 |
5月30日晚,陕西略阳一中高三学生在帐篷中复习。 |
位于陕西省南部的汉中市勉县,是此次受汶川地震波及的陕西灾区之一。日前,有关勉县教育局出台高考监考老师"禁跑令"的报道引发了媒体和网民的热议,发生地震时该不该"学生先走,老师殿后"成为了人们关心的热点话题。
"禁跑令"引发关注
汉中市是陕西省在此次汶川地震中受灾最严重的地区,全市在地震中死亡47人,直接经济损失达68亿元。其中全市直接受灾学校1336所,占总数60%以上。虽然受灾严重,但汉中市还是决定如期在全市举行高考。
由于汉中市在地震之后多次发生余震,且震感较强,如何做好高考期间的余震防范就显得至关重要,也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日前,一些媒体相继报道了关于勉县出台的高考期间监考教师纪律。报道称勉县教育局6月2日表示,高考的监考老师在余震发生时,要保证将全部学生疏散完毕后才能离开考场,违反规定的,将给予停职或开除的处理。
报道还称,勉县教育局规定,今年高考该县将在每个考场安排3名监考人员,一名负责试题、答题卡的安全,另外两名专门负责余震时考场前后门考生的疏散。同时,在学校的楼道里还将安排专门负责疏散的老师。高考期间如果发生余震,各考点的负责人要依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及时作出是否疏散的判断。如果实行疏散,考生和监考老师都不能将试卷和答题卡带出考场。勉县教育局的规定强调,不管发生什么情况,监考老师都要保证将全部学生疏散完毕后才能离开,违反规定的,将给予停职或开除的处理。
勉县出台"禁跑令"的消息很快引起了媒体和网民的关注,许多报纸纷纷发表评论,称赞者有之,批评者亦有之。一时间,地震时该不该"学生先走,老师殿后"成为一个社会热点话题。
教育部门:"禁跑令"说法有失偏颇
为了解这项规定的真实情况,记者5日专程来到勉县教育局。下午1点多,这里正在举行高考之前的准备会。针对媒体和网络的报道,勉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不愿对这些报道发表过多评论。
勉县教育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在地震灾区组织高考是一项严肃而且紧张的事情,来不得半点马虎。目前,他们已经针对高考考生的安全制定了预案,全力确保高考期间如果发生余震时学生的安全。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没有专门要求发生余震时老师不能离开考场。至于监考老师在考场的纪律,他们2007年就出台规定,凡是监考老师在考场擅离职守将被处以"停职"或"开除"处理。
据记者了解,经过专家组和市县两级反复研究、商榷和对考点房屋多次排查、鉴定,6月2日勉县高考方案已经最终确定。该县今年高考考场全部设置在勉县一中、二中教学楼内,2939名考生全部在室内参加高考。
记者5日在勉县各学校看到,这里的高考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在勉县一中校园内,气氛比较平静,除了一些坚持留在学校复习的学生外,很少有人走动,校园里的广播正在测试高考当天的语音通知,一切显得有条不紊。勉县一中一位负责人表示,学校对于学生的安全一向十分重视,老师们也不例外。5月12日地震当天,虽然教学楼摇晃较为厉害,但所有老师都首先想到了保护学生。一位教职工为了组织学生疏散受了轻伤,两位正在举行婚礼的老师还中断了仪式赶回学校参与安置学生。
这位负责人认为,在危难时刻保护学生是老师的职责所在,这一点是不用怀疑的。另一方面,"禁跑令"这个说法过于偏颇,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后再撤离,也就是说可以跟着最后走的学生一起撤离,而不是不让教师走。一些学生也表示,他们都相信老师在危急时刻不会抛下他们不管。
"禁跑令"引发热议
勉县教育局出台的"禁跑令",在网络上引发了极大关注,许多网民将这一事件与四川发生的"范跑跑"事件,以及四川灾区众多老师在地震发生时奋不顾身保护学生相提并论,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在一家网站推出的"是否赞成对教师实施'禁跑令'"的调查中,近70%网友对勉县教育局的"禁跑令"持反对意见,认为这样的规定完全无视教师生命。27%网友对"禁跑令"表示赞成,认为这是照顾学生的人性化规定,"保护学生是老师的职责"。大部分持反对意见的网友认为,虽然教师有特殊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但生命面前人人平等,"禁跑令"规定完全是强人所难,置老师生死于不顾。一位做老师的网友认为"每个教师都知道要保护学生,但硬性的规定实在是太漠视教师的生命。"更有网友打比方说,这就好像"强迫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去救落水的人一样"。
但也有一些网友对这项规定表示赞同,他们认为勉县教育局出台的教师"禁跑令",虽在表面看来似乎有点苛刻和不近人情,但正是这种基于职务责任之上的规定,才能将学生的安全风险降至较低程度。其次,老师与学生相比,无论在生活经验还是在风险认知与应对能力上,肯定更加成熟,自然也就应该承担较大比例的现场风险责任。这显然也是顺理成章的社会要求。就此而言,教师"禁跑令"显然也不能说有什么错。
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认为,勉县教育部门出台的规定从本质上讲,并不是全新的提法,它是在符合教师行为和道德规范的前提下,在特殊时期提出的具体要求,这一要求应该被认可。教师在考场上负有组织、管理考生的职责,作为教育部门,要求教师履行职责是无可厚非的。如果非要将这个问题上升到讨论"教师"和"学生"生命价值的层面上,那就过于教条和钻牛角尖了。
石英说,在仍然存在余震危险的时刻,重申教师的道德规范和职业责任,大部分教师都能表示理解和支持,这就是社会主义道德观的体现。在现阶段,尽管很难要求所有人都能拥有相同的、高尚的价值观,但是对高尚价值观的认同是应该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