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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涉及地震灾区执行案件中,开通执行绿色通道,为申请人四川英杰电气有限公司追回执行款6万余元。
4月底,该院接受四川旌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四川英杰电气有限公司诉天津市某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要求被告支付人民币6万余元。接到委托后该院组织执行员到被执行人处开展工作,执行期间,5月12日四川发生8级地震,受灾严重。该院领导考虑到本案涉及地震灾区企业利益的特殊情况,对该案十分重视,亲自挂牌督办此案,并立即开通执行绿色通道,要求执行庭组织精干力量,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追回执行款。工作初始,被执行人天津市某有限公司以经营困难,无执行能力等种种理由推托,使得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庭张育法官千方百计联系到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坚持用情理感化与法律威严震慑相结合的方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采取多种措施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到5月15日晚终于将全部案款执行到位。
由于灾区的通讯不畅,院长要求有关人员立即与申请人联系,该院行政科许凤喜科长经过多天的不断联系,终于在21日与申请人取得了联系。截止发稿时,红桥区人民法院已将案款汇至四川德阳英杰电气有限公司的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