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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解释质量,规范司法解释制定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日前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
2008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立项计划是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积极合理吸收社会公众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今年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收到各类司法解释立项建议79件,包括本院各审判业务部门提出的立项建议、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立项建议69件,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提出的立项建议10件。最高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提出的立项建议,对符合立项条件的,予以采纳或吸收,因故不采纳的及时予以答复。最高人民法院经过认真研究,严格审查,形成2008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
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紧紧围绕当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注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注重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急需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该立项计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内容包括物权法适用问题、消费者权益纠纷处理、保险纠纷处理、城市房屋行政征收等民事、行政类司法解释,洗钱犯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刑案件证据的认定等刑事类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的制定和出台,将会在维护司法统一,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