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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状况核对工作,本市开始实施《天津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规定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都属于家庭财产,都将纳入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审查范围。
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是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低于本市制定的城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认定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上年度全部收入和家庭财产。全部收入是指扣除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家庭财产包括家庭成员拥有的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家庭成员按国家规定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教育奖(助)学金、科技成果奖励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丧葬(补助)费以及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