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市政府和天津警备区下发《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今年起我市从地方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到部队服役。
-招收对象、范围和条件:
招收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普通本科)男性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部队在我市招收士官的专业为:电子信息、通信、石油与天然气、自动化、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计算机、机械设计制造。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招收学校: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天津职业大学、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天津中德技术学院、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共10所院校。其他院校符合招收条件、自愿报名的也可参加征召。
-招收程序和办法:
符合条件的人员先到院校或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武部报名,经专业审定合格后,统一安排体检、政审,择优招收。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5日。
-政策规定和有关待遇:
(一)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由市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家属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注销其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批准入伍前原是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开单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批准入伍前是企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按照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待遇及企业工资制度规定,补发离开单位当月的工资。
(二)招收的士官,由招收部队根据选取士官的批准权限,按规定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授予相应的士官军衔并按规定年限晋升。服役年限为,服满第一次任命的士官服役年限和服满高一期士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军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三)招收的士官,在入伍集训期间,统一执行新入伍士兵的月津贴标准。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服现役期间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生活补助、伙食灶差补助、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和增资办法等,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收的士官,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服役未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
咨询电话:84636038、8463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