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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中旬,和平区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安排部署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表彰2007年度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会议提出,今年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三项重点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和平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区第九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拆迁、环境保护、市容管理、税收征管、社会保险、劳动保护、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和谐环境;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等与奥运组织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农村)的“法律六进”活动,同时结合实际,开展法律进工地、进军营等系列活动,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和平区提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文化艺术团体、业余文艺团体和公共文化场所和电视、广播、网络、电子显示屏等传媒的作用,继续巩固板报、橱窗、宣传栏、市民学校、青少年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区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志愿者和业余法制文艺宣传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拓宽普法领域,开设专题法制栏目,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调研,及时将工作中的亮点、难点、成绩和困难以调研报告、法制文章、信息、简报、照片的形式报送治区办和有关部门。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节日等,开展集中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社会风尚。
和平区表彰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等31个单位和部门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表彰鞠志年等62名同志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