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进一步落实海事法院以港口管辖为主要连接点的司法职能,扩大天津港在内陆腹地业务发展,为港航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目前该院把内陆无水港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列为该院2008年的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内陆无水港这一新的港口形式使港口功能向内陆延伸,相应的海运货物交付、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多式联运提单的发展等都将成为新型海事纠纷的触发点。为获取更多的调研素材,该院在走访了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又于近日与天津海关监管通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了解了目前内陆无水港建设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以及发展方向,并根据海事审判的实践经验,就内陆无水港建设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新型海事纠纷进行了研究探讨,为服务内陆无水港找准切入点。大家一致认为:内陆无水港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港务部门、地方政府、海关、商检、银行、航运、保险等多方面力量共同推进与努力,才能达到设想中内地通关、方便快捷的功能。该院进行内陆无水港建设中法律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必将有利于为相关案件的审理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