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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东明,男,1964年12月28日生人,汉族,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毕业。二级警督,现任公安河东分局富民路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自2007年2月担任公安河东分局富民路派出所长以来,于东明同志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模范地履行了一名基层领导的职能作用,以确保一方平安为总目标,坚持一手抓队伍管理,一手抓业务工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政治上关心民警的进步,向上级领导举贤荐才,不揽功委过,敢于承担责任,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严于律己,用自己高尚的人格去感染影响民警,增强了凝聚力和感召力,使支部的意图变为每个民警为之奋斗的意愿,充分发挥了一名派出所所长的带头作用,更好地担负起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要任务,使富民路派出所在分局2007年年终政工考核中名列首位,各派出所考核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不仅保持了富民路派出所的全市先进基层单位的荣誉,而且在原先的基础上发扬光大,树立了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一、以公开、公正、依法执法体现公安民警诚实守信的本色。
日常生活中的于东明是一个非常宽厚随和的人,到哪里都能听到他爽朗的笑声。而工作中的于东明却是一板一眼,绝不含糊,特别是涉及到执法办案的问题。于东明常说:“诚实守信是做人的首要准则,公安民警的诚信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好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力,公开执法,公正执法,依法执法”。作为基层派出所的一把手,多年的实际经验已经把他历练成一名非常优秀的基层领导干部,他体会最深的就是:以诚信带班子,以诚信带队伍,诚实守信是能否搞好班子团结、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的关键,是整个派出所工作成败的关键。于东明同志在工作中以身作则,要求民警做到的领导首先做到,对民警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不搞亲疏远近。作为班长,他从不过多地在语言上要求大家,而是用实际行动去无声地影响和带动大家。在他的言传身教下,支部一班人带领全体民警以“做老实人、说老实话”为日常行为准则,工作中杜绝了大量的关系案、人情案,遇到原则问题决不退让。于东明所长在富民路派出所的一年多的时间,共破获刑事案件125起,逮捕24人,查处治安案件562起,拘留176人。在诸多案件办理过程中,也有许多老领导、老战友、老邻居来说情,要求照顾,他总是耐心的说服讲解,以法律抵制住人情,严守住法律底线,抵制了大量的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和阻力,维护了老百姓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于东明同志针对所青年民警占大多数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扬他们精力旺盛、要求进步的优势,组织青年民警定期对界内的广裕职业技术学校和松竹里小学进行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以具体案例的剖析教育中小学生从小树立诚实守信、知法守法的正确观念,并由青年民警带领辅警人员和学校政教处老师一起维护上下学时间段的学校门前交通秩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7年7月经过民警对在校学生的调研,几名学生向民警反映了连续被人抢钱的情况,于东明所长对此线索高度重视,亲自带队,成功打掉了一个以在校学生为侵害目标的五人抢劫团伙,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大量的证据面前,迫使五名犯罪嫌疑人交待了抢劫四十余起的犯罪事实。这起案件不但对滋扰学校门前秩序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治,净化了校园门前环境,并且在全市各大报纸上专栏刊登,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诚心对待民警,真心关爱民警,热心帮助民警是市局领导对每名基层领导干部的要求。于东明作为一把手在公安工作任务繁重,经费紧张等条件下,想方设法安排好民警的休假,保证每位同志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并尽可能的提高民警福利。对民警反映的食堂饭菜质量不好,他和支部成员研究后,及时更换了食堂管理员和厨师,并加大对食堂的补贴。在天热时,保证每人每天一个水果。对家中亲属病故的民警,他都亲自带领同志们到家中慰问。针对近年来民警家属下岗增多的问题,他四处奔走,多方联系,甚至把自己的同学、亲友全部调动起来,帮助民警家属实现再就业,充分体现了一个领头羊和老大哥的风范。
二、立足本岗、恪尽职守,在平实工作中闪现敬业奉献的光亮。
职业道德是于东明经常对全体民警进行的教育:作为民警不仅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真正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力以赴,还应该对民警的职业产生强烈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自豪感。国家赋予我们的不仅是权力,更重要的是责任。在国家和人民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应该义无反顾的奉献出我们的一切甚至是生命。只有把自己的生命信仰与自己的工作职责紧密联系在一起,对职业有更深的理解、更深的热爱,才能把职业责任感、紧迫感转化为自觉行动,始终保持工作激情,倍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这是于东明日常教育民警的,也是他自己奉行的理念。
作为单位的一把手,加班加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于东明所长的以所为家也是全体民警众所周知的。2007年几次的“三禁”专项战役,再加上连续破获的两个盗窃团伙、一个抢劫团伙和一个制贩假证团伙,于东明无时无刻的不是战斗在第一线,和参战干警一起摸爬滚打。四岁的小女儿自小因医疗事故造成双目几乎失明,平时对女儿疏于照顾的他,就连女儿多次到北京治疗都因工作繁忙无法常时间陪伴。女儿住院期间,于东明经常是晚上安排好所里的工作之后,乘坐去往北京的末班车到医院,替换一下劳累的妻子,看一眼熟睡中的女儿,在天色未亮之前,又搭乘过路车匆匆赶回派出所,处理日常事务。最后女儿手术之前,在妻子和女儿的百般恳求下,他才到北京陪伴在女儿身边,小女儿问他:“其他病床的小朋友都有爸爸妈妈陪着,为什么我的爸爸总不来陪我。”于东明当时哽咽着对还不完全懂事的女儿只说了一句话:“因为爸爸是一个警察”。
女儿手术后,于东明了解到所里还有一系列案件没有处理,在北京没有丝毫耽搁,女儿麻药的药性还没有过,他就毅然返回派出所,又回到一线和大家一道“拼杀”了起来,同志们担心他的女儿,他却说:“工作是第一位的,不能因为我个人的原因影响大家的工作情绪,我得做大家的榜样啊。”
三、以关注保障民生为基点,结合公安职业特点,让助人为乐发扬光大。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安民警的执法宗旨,也是衡量民警工作的唯一标准。关注民生、保障民生、促进民生是于东明所长对全体民警要求,也是他自己的奉行原则。富民路地区自2007年开始大面积拆迁,许多孤老户、低保户、困难户搬迁确实都有实际困难。于东明所长了解情况后,感觉到拆迁不单单是老百姓一家一户的小事,而是关系到老百姓怎样看国家、怎样看政府、怎样看共产党的大事,决不能含糊,更不能因为拆迁出现不和谐的声音,造成不稳定的因素。为此,他对确实有困难的拆迁户逐户分析,再与富民路街道办事处和拆迁办公室多次沟通,进行研究,截止目前已解决了520余户群众的实际困难,实现了平稳顺利搬迁,得到了区、街领导的认可和群众的满意。
2007年5月初,天琴里社区出入道路上的5个下水道井盖丢失了十多天,居民出行十分不便,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居民多次到市政府、区政府、街办事处和有关排水部门反映,均未解决问题,群众意见很大。于东明得知这一情况后,一方面组织社区民警耐心进行群众疏导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利用公休时间亲自到市区排水部门找有关领导反映。经过于东明的多方协调和再三努力,终于感动了市排水管理处和区排水管理所的领导,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天琴里小区安装了井盖。于东明不仅成功化解了群众的不满情绪,而且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爱戴,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人民警察为人民办实事,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受到群众的衷心感谢。
2008年5月12日的四川省汶川大地震牵动着全国上下亿万人民群众的心,于东明的第一反应帮助灾区人民抗震救灾,重建家园。为此,他号召全所民警积极捐款,他个人就带头捐出一千二百元,全所共募捐两万余元,充分显示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爱国热情。
地震后的一个星期――2008年5月20日上午9时许,一批曾在我所界内二宫温泉俱乐部施工的四川籍民工大约四十余人到二宫讨要工资,情绪激动,并堵住二宫温泉俱乐部大门。于东明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经了解该建筑队中四川籍民工共49人,其中11人是广元、绵阳重灾区民工,已于14日返乡,临行前已由建筑队垫付了部分工资,其余38名民工仍留在天津等待发放工资,涉及到未结工资共有50余万元,目前四川籍民工急需拿回余款后返乡。得知此情况后,于东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影响天津甚至是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他一面向分局领导汇报情况,一面果断安排警力进行现场处置,安抚农民工的情绪。经多方联系,相继找到该工程的建筑商和承包方的相关领导,通过与建筑队负责人及民工代表多方会谈,于当日下午17时30分达成共识,由建筑商和承包方支付全部拖欠工资,作为四川籍民工的返家费用,圆满解决并有效化解了一次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事件,区委和分局领导对此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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