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男子与他人合谋盗窃本单位方钢4托盘,为避免行迹败露,二人将监控摄像头电源线剪断。日前,两男子均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5000元。宣判后,二人以刑期重为由,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去年12月8日,本市某机械工程公司叉车司机褚某伙同个体司机郭某,预谋盗窃本单位生产用方钢。次日上午10时许,二人按预先计划,由褚某剪断公司西大门警卫室监控摄像头电源线,并驾驶单位叉车将厂区内存放的4托盘方钢装到郭某的汽车上,后郭某开车将方钢盗出公司。运赃途中,一盘方钢掉落,二人将另外三盘方钢以1万余元的价格变卖。后经价格鉴证,被盗方钢单价为每吨5500元,共计价值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