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要分手,打工妹怒从心生,用刀片“花”了情敌的脸。
2002年6月份,打工妹韩某在得知男友想和她分手,而且正在与孙某谈恋爱后,便对孙某怀恨在心。几天后,韩某携带刀片来到孙某的宿舍,拿刀片将孙某的左右面颊各划了一刀后,逃离现场。今年1月份,韩某在老家被民警抓获。后来在法院的主持下,韩某赔偿了孙某经济损失2万余元。
东丽法院审理后认为,韩某不能正确对待失恋问题,将愤怒转移到孙某身上,用刀片将她的脸划伤,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