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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证行业解放思想,积极行动,进一步加强公证法律援助宣传,加大公证法律援助力度,完善公证法律援助体系,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开辟公证法律服务的“绿色通道”,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今年2月份,天津市司法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全系统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了公证法律援助的范围,规范了公证法律援助的受理、审核程序以及公证法律援助的开展形式。要求各公证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增强广大公证员的社会责任感,确保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通知下发后,本市公证行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截至目前,各公证处共办理法律援助项目200余件,切实保障了经济困难当事人获得必要的公证法律服务,充分体现了公证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
和平区公证处积极服务孤老户及残障群众。前不久,该处受理了和平区小白楼街居民田某申办的孤老户声明公证。经公证员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当事人田某现已七十岁,因年老体弱,无父母子女,无工作,无经济来源,长期以来一直依靠政府低保救济金以及兄弟姐妹照顾生活。现其兄弟姐妹各自家庭负担较重,且都年岁已高,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老人的正常生活,小白楼街办事处欲将其送往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并到和平区公证处申请办理声明书公证。根据当事人申请,考虑到当事人年老体弱的具体情况,公证员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采取“急事急办”的原则出具了公证书,并免收其全部公证费。宝坻区公证处为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弱势群体及捐献遗体的群众热情提供公证法律援助。现住在宝坻区光荣院的孙某某,通过亲属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宝坻公证处先后两次派公证员到光荣院,询问遗嘱情况并签署遗嘱书,减免了部分公证费。河西区公证处在为身有残疾和生活困难群众办理继承、公有房过户等公证事项时,也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减免公证收费,受到当事人的好评。静海县公证处高度关注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积极为解决农民工劳务报酬提供公证法律帮助。根据本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静海县公证处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其代发工资现场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此前,由于民工身份与工资表上的名字难以确认并委托代领工资等诸多法律上的问题导致工资发不下去,劳资双方僵持不下,局面混乱,随时可能引发群殴事件。这些民工分别来自重庆、四川、湖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加上农民工家属共计100多人。他们来静海打工已有半年之久,工程承包商共拖欠农民工197800元,致使他们生活十分艰苦,多数人已身无分文,吃住成了大问题。公证员了解案情后,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本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提出了六点建议,并对工资发放现场进行了周密部署,保障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劳务报酬。
相关链接:本市公证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办理与抚恤金(或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赡养、抚(扶)养以及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公证申请人因经济困难无力负担公证费用的(经济困难的标准为:1、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2、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3、农村五保户;4、因残疾、严重疾病、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性原因造成经济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的;5、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外地来津务工人员申请办理与拖欠工资有关的公证事项和下岗职工申请办理与再就业有关的公证事项;法律援助机构依规定转交的公证法律援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