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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一中院公开审理黑车司机焦保平故意杀人、盗窃案。
据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焦保平驾驶夏利牌轿车从事非法运营,2007年10月26日19时许,其搭载的一名19岁女乘客张某返回所在的北京民族大学,当车行至房山区长阳镇一路口时,焦因车费问题与张某发生争执,焦用双手扼压张的颈部,致其死亡。后焦将张随身携带的人民币100余元及手机两部、银项链两条、银手链一条、白色挎包一个等物品窃走,共计价值人民币2054元。并将张的尸体抛弃于海淀区温泉镇一排水渠内。随后,焦保平被警方抓获。
当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念公诉书时,焦保平始终保持着沉默。
该案昨天没有宣判。(本文来源:竞报 作者: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