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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大港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首批改革试点单位成功顺利运转后,现在全区61单位全面展开。此次改革旨在进一步加强财政统筹调度资金能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改善预算单位理财水平。
据悉,大港区改革试点工作,于2007年8月1日开始启动,首批改革单位为大港区水产服务中心,环保局和大港区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市财政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改革”要求,大港区将全区未实行改革的54个财政拨款一级预算单位和7个二级单位纳入改革范围。改革从7月份正式上线运行,计划分别于2009年5月和8月将所有未实行改革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此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主要内容为建立区级财政国库单一帐户体系,规范支出拨付方式和程序。改革遵循三权不变原则、有利于管理监督原则、有利于方便用款原则和有利于分步实施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