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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额调整从何时起可以办理?
单位缴存2008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自6月16日至7月20日,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业务。
单位缴存额如何核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应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个人缴存比例之和:
1.关于缴存基数的核定
2008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06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07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007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740元/月)。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8469元,单位和职工超过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并签章同意,报中心备案。备案后单位可依据重新设定的缴存基数上限或职工实际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未备案的,职工2007年月均工资总额高于8469元的,以8469元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单位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新录用和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08年6月的月均工资总额。
职工领取基本生活费或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以740元为缴存基数。
2.关于缴存比例的核定
自2008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单位和职工各11%。符合条件的企业及职工可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最高为15%,降低最低为5%。
如何办理缴存额调整?
1.单位到管理部或分中心领取缴存额调整表册及相关数据盘。
2.单位办理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及缴存基数上限备案手续。
3.单位核对缴存登记信息和核定缴存额。
4.单位办理年检及缴存额调整。
5.单位缴存2008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
单位办理缴存额调整登记需要几个工作日?
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无误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缴存额调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