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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市文明办日前发出通知,在广大市民群众中开展《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和《天津市民行为守则》(以下简称为《公约》、《守则》)征求意见活动。为帮助大家了解有关情况,积极关注参与这项活动,昨天,记者采访了市文明办负责同志。
问:为什么现在提出制订《公约》、《守则》?
答:制订市民共同遵守的《公约》、《守则》,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有力措施,对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树立城市文明形象具有重大意义。现在开展这项工作基于这样几点考虑。第一,天津发展的新形势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当前,全市人民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的重要要求,全力实施“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天津发展进入了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宏伟发展蓝图的实现,需要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道德支撑。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呼唤人的文明素质的提高。第二,全市人民对更加文明、更加和谐的城市公共生活有着强烈期盼。随着城市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公共秩序、社会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共建文明和谐美好家园,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愿望。第三,正在全市开展的“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为《公约》和《守则》的制订奠定了基础,培育了共识。全市人民围绕以崭新的城市面貌和精神风貌迎接奥运会,治理环境,告别陋习,在建设优美的城乡环境、创造良好的公共秩序、培育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夺取抗震救灾胜利的伟大实践中,思想道德境界得到进一步升华。这些都为制订《公约》、《守则》创造了良好条件。
问:此前我市是否出台过市民公共行为方面的规范?
答: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早在1985年,就由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颁布了《天津市民守则》,内容为“十要十不”:要遵纪守法、要热爱劳动、要维护公共秩序、要敬老尊师爱幼、要礼貌待人、要互助友爱、要珍重国格人格、要爱护公物、要讲究卫生、要美化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不胡贴滥画、不私搭乱盖、不攀折花木、不妨碍交通、不出口伤人、不喧哗打闹、不捕杀益虫益鸟、不赌博迷信。1997年,市文明委颁布了《天津市民行为道德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爱国爱乡、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维持秩序,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助残济困、见义勇为,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诚实守信、优质服务,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生活丰富、健康文明等十个方面的内容。《天津市民守则》和《天津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对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城市的发展,市民思想道德和公共行为方面出现许多新的变化,有必要根据新的情况制订新的更加符合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实际的《公约》和《守则》。
问:《公约》、《守则》征求意见稿是如何形成的?
答:《公约》、《守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是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的。市文明办组织专门力量,从调研入手,多次召开由全国道德模范、市十佳文明市民、社科理论工作者、新闻记者、机关干部、市民代表、师生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我市多年来公民道德建设的好经验,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公约》、《守则》,从天津的实际出发,反复论证,数易其稿,形成了《公约》、《守则》征求意见稿。现在请广大市民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努力使《公约》、《守则》成为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体现城市精神面貌、凝聚社会各界共识的文明约定和道德遵循。
问:请谈谈起草《公约》、《守则》征求意见稿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制订《公约》、《守则》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提炼出符合时代发展需要、折射天津城市精神的普遍价值准则,形成有利于解决当前社会风尚方面突出问题的公共行为规范。
问:请谈谈《公约》的内涵、定位和特点。
答:《公约》应是全体市民一致认同、共同遵守的公共约定,是整个城市的普遍价值准则,是一个文明市民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上应有的境界和追求。
《公约》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20句话的基本道德规范,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把“热爱祖国”摆在首位,是因为“热爱祖国”是首要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对祖国深厚情感的集中体现。“建设天津”,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也是爱国主义的具体体现。“干事创业、务实创新”,包含了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的时代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是公民的基本道德底线,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诚实守信”,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也是各行各业的行为准则。“辛勤劳动”,是人类最可贵的品质,是家庭幸福、社会进步的保证。“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最基本、最普通的要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于当前社会生活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勤俭持家、婚丧简办”,反映人们对待生活的态度,是家庭美德的重要体现。“热心公益、助残济困”,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家庭美德的重要规范。“拥军优属”,是光荣传统,新时期还应继续保持和发扬。“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反映了对市民讲文明、重礼貌的要求。
问:《守则》的内涵、定位和特点是什么?
答:《守则》是维护城市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规范市民公共行为的基本遵循,体现了社会公德对市民日常公共行为的规范约束。
《守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十不”内容,主要针对在公共行为领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人人应该也可以做到但相当一部分人尚未做到的。其中,有的是屡禁不止的老问题,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遵守交通规则等,有的是近些年来出现的新问题,如不文明养犬等,有的是在某时某事出现的突出问题,如乱烧纸钱等。这些不文明行为,侵害了市民的公共利益,影响了城市公共秩序,损害了天津的城市形象。以《守则》进行规范,旨在使广大市民革除陋习,牵手文明。
问:请谈谈《公约》、《守则》的区别和联系。
答:《公约》和《守则》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公约》涵盖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守则》重在体现社会公德对市民日常公共行为的规范约束。《守则》是《公约》的基础,《公约》是《守则》的升华,《守则》和《公约》是培育文明市民的两级阶梯,两者互为补充。
问:为什么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约》、《守则》的征求意见工作?
答:人民群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既是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受益者,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制订《公约》、《守则》是广大市民自己的事情。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才能使《公约》、《守则》更加符合实际。征求意见的过程,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过程,也是广大市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文明素质的过程。
问:广大市民如何参与《公约》、《守则》征求意见活动?
答:市文明办和天津日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北方网已经向社会公布了电子邮箱和传真电话,从6月23日至7月15日,集中接受市民群众意见建议。《天津日报》、《今晚报》和北方网开辟“公约守则大家谈”专栏,反映市民群众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广大市民也可通过所在社区、单位的宣传部门和文明办反映意见。
问: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是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文化阵地进行广泛宣传,使《公约》、《守则》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二是认真听取和汇总群众意见。主要媒体和各级文明办对市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和汇总,修改好《公约》和《守则》。三是边修改边实践。要把这项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结合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