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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了《天津市国土房管系统突发地质灾害处置应急预案》,如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都将执行此预案,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序和规模大小将分为四级,无论哪级都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在发生中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后,要按照《天津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或险情,并于4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国土资源部。根据规定,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预案》中明确在市应急防治和抢险总指挥部领导下,紧急部署现场灾情监测工作和灾情原因分析,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对策和撤离路线,设置危险区域警示标志,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