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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能将孩子办进警官学院上学的谎言,诈骗18万元,被告人尹某近日被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现在正值各大学招生之际,本案对那些热盼孩子能够考上大学的家长,有一定警示作用。
被告人尹某虚构其“可以通过某警官学校招生办主任,将张某的儿子办到某警官学院上学”为名,对张某实施诈骗。取得张某信任后,尹某从2005年6月至2007年4月,以办理上学手续需要各种费用为由,先后骗取张某现金近18万元。去年7月4日,警方将尹某抓获归案。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尹某虚构能够找人帮助张某之子办理上学的事实,取得了张某的信任,共骗取张某人民币1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