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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政法系统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座谈会精神,按照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提出的联系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主动发现问题,查找差距,制定措施,积极整改,大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政法队伍建设。
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按照“争创一流”的标准,对照先进,认真查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主要包括:责任制缺乏严格检查和考核,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少数执法人员不讲纪律讲人情,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现象。同时提出,要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法院系统的惩防机制建设。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认为个别领导干部对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对队伍管理抓的不紧、管的不严;纪检监察工作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调查研究不深,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要求各级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教育影响干警;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规范执法程序,限定执法权限,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市公安局党委针对当前公安系统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查找问题,认为在内部监督和综合研判公安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机制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公安干警违纪违法重化,少数干警冷硬横推拖现象仍然存在。市公安局提出,要努力强化民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构建天津公安特色惩防体系,加强内外部监督工作力度,推进“督考一体化”工作机制。
市司法局党委结合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个别司法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及个别律师、公证员不讲诚信违反执业纪律等问题。同时要求,对遵守执行政治纪律情况加强教育和检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市民政局党组结合大学习大讨论认真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要强化四个意识,即: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要齐抓共管的意识,强化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民政工作全局的意识,强化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识。
市国家安全局党委提出,要突出抓好以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规范干警行为;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发现苗头,早打招呼,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市残联党组提出,要紧密联系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创新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理念,研究制定超前预防腐败的新途径,建立和完善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提出,全面修订学院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聘请部分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学风建设的巡视员,坚持阳光工程,规范校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