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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区太平镇位于天津市的最南部,与河北省黄骅市接壤,辖19个行政村,3.4万人。近几年来,随着该镇经济不断的发展,各种矛盾凸显,矛盾纠纷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为此,镇党委、政府发出了“围绕镇区建设,化解矛盾促和谐”的号召,率先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在化解矛盾纠纷、整顿经济发展秩序、打造良好施工环境、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提前介入,做到未雨绸缪,科学谋划。以大调解促进全镇社会的稳定,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
一是组织建设规范化。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放在首位,按照“健全网络、整合资源、规范操作、服务社会”的要求,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农办、村镇办、民政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科室各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村的支部书记、村长、综治干部为成员的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立健全了调解工作网络机制。二是业务培训重点化。为了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性与针对性,打造一支能打硬仗的"精兵",结合该镇“三大工程”即将启动的实际,把如何化解园区招商引资、土地征用补偿、土地承包等作为重点内容,集中培训治调骨干,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使之"敢调"、"会调",真正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是舆论宣传社会化。为进一步扩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知名度,使广大群众树立“有纠纷找调解中心”的意识,镇调解中心运用宣传栏、宣传车、标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调解工作,特别是集中宣传调解的受理范围、工作程序及调解的效力等。
四是调处工作程序化。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调处中心具体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管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四理”调解工作机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五是监督管理制度化。为使调解中心在实践中提高业务技能,确保调解工作的正确性、合法性,该镇要求调解组织严格执行调解工作的相关原则、程序、法律,并要求制作调解协议书,同时建立了调解协议书审核备案制度,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质量。
由于镇党委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矛盾上交为调处排查,使全镇上下呈现出了心平气顺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大好局面,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