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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市“平安天津志愿者”招募阶段任务圆满完成,共招募志愿者21万余人,并对各区县志愿者支队负责人和授课人员进行了首批集中培训。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公益事业,服务奥运安保的积极性,本市现正开展“平安天津志愿者”集中宣传活动,以街乡镇为单位,组织志愿者上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根据奥运安保和维护社会治安的时间性、区域性要求,本市规定了“平安天津志愿者”五项具体职能。一是志愿者在奥运火炬传递沿线职能。依据属地原则,组织志愿者在奥运火炬传路沿线协助维持现场秩序,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并及时报告带队民警。二是志愿者在奥运赛事期间职能。奥运会举办期间,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做好比赛场馆、运动员驻地等重点部位和社会面的安全保卫工作。三是志愿者社会治安防控职能。以党政军首脑机关以及水、电、气、热、石油、通信、金融、邮政、交通枢纽等重要敏感部位为重点,开展社会面看护守望,做好外部定点监控工作。四是志愿者社区治安巡逻职能。在社区(村)区域内,以徒步和骑车为主要形式,佩戴专门标志,开展点面结合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预防和震慑违法犯罪。五是志愿者单位安全防范职能。按照志愿者所在单位或学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志愿者采取开展单位联防、区域联防等形式的治安守护模式,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收集各类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信息。
本着“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本市将建立志愿者五项工作体系。一是志愿者组织机构体系。建立健全“平安天津志愿者”四级管理体系。全市成立“平安天津志愿者”总队;区县成立“平安天津志愿者”支队;街乡镇成立“平安天津志愿者”大队;根据实际需要,居(村)委会、单位成立中队,中队内每5至10人编成志愿者分队,各级组织明确主要责任人、联络人,形成群防群治工作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志愿者工作运行体系。组织指导各级志愿者队伍日常工作,按照奥运会、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安保任务需要,明确志愿者工作阶段、时段、任务和具体工作内容,根据各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及时进行培训,提高志愿者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志愿者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志愿者参与治安防控工作的日常检查与监督,对积极参与、效果明显的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不能履行志愿者职能或消极怠工的及时取消志愿者资格。四是志愿者奖励激励体系。建立健全志愿者奖励制度,及时发现志愿者在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反映有价值信息的依照“公共安全信息员”奖励标准予以物质奖励,制止和预防违法犯罪构成见义勇为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五是志愿者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渠道、多角度报道志愿者工作的突出成绩和先进典型,及时反映志愿者开展平安奥运行动的意义和成效,调动志愿者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