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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天津海事法院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工作的新突破,提出了以突出发挥“三个特性”为切入点,科学谋划抢占海事司法工作制高点新举措。
一是突出跨地域性,充分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为充分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天津海事法院先后设立了秦皇岛、曹妃甸派出法庭和巡回审判庭,在河北省、天津等地设立了10个巡回审判点。目前,天津海事法院在辖区内形成了一个由院本部、派出庭、巡回审判庭三位一体的审判体系,构成了从收案、立案、调解、裁判的信息网络,构建了海事法律宣传与服务新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大了海事司法审判职能的作用和影响力,在跨地域司法管辖中凸显出了天津的经济中心地位和对环渤海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
二是突出涉外性,公正高效审理好涉外案件,努力维护我国对外司法形象。在受理的每一件涉外案件中,都始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和裁判,树立高效廉洁的司法声誉;要把和谐司法、文明司法、优质服务在涉外案件中得以集中体现,向世界展示中国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从而不断提升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权威。
三是突出先行实践性,加强前瞻性研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要积极主动去发现、调研新的经济活动,超前研究相关法律关系中的权力、义务以及如何界定的问题。及时提供海事司法服务,积极引领新的经济活动规范有序发展,促进立法进一步完善;在审判实践中缺乏相应法律规定的,要以“三个有利于”为目标,大胆探索,大胆拿出实践意见,大胆解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矛盾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