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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战略部署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确立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的工作方针,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6月23日至27日,区检察院按照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主题为“依靠群众,惩防并举”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期间,区检察院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确立的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制度、案件受理范围和办案程序,以及近年来依靠群众举报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效,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同时扩大宣传声势,在区电视台黄金时间滚动播放宣传字幕,散发宣传材料,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并深入一些单位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
区检察院在向群众宣传举报保护和实名举报答复的有关规定同时,还特别公布了受理举报的范围、举报奖励制度以及举报方式:一、检察机关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二、检察机关对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或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一经查实,同时被举报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将给予举报人500元以上不等的奖励。三、举报人可以通过书面、口头、电话、互联网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向检察机关举报。书面举报可通过邮寄方式将举报材料寄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邮政编码300400。口头举报可在工作日的8:00-17:30到区检察院举报中心进行举报,也可在每月16日的检察长接待日工作时间进行举报。电话举报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86812000。网上举报的网址是:www.tjbc.jc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