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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何伟):日前,天津市和平检察院审查了一起因琐事发生矛盾致人伤害的案件。一方雇佣凶手预谋伤害对方,凶手在打晕被害人后,残忍地割掉受害人两个指头,并就此向雇佣者领取了“佣金”1500元人民币。
犯罪嫌疑人李伟(在逃)与被害人张明均系本市宝鸡道花鸟鱼虫市场的个体商户,李伟卖爬行动物,张明卖活体饲料,双方素有生意往来。2007年9、10月,李伟在张明处购买小白鼠喂其饲养的蟒蛇,导致蟒蛇死亡。李伟认为系张明小白鼠不合格所致,后双方在一次理论过程中言语不和进而斗殴,李明被刘打伤,李明因此怀恨在心。2008年1月,犯罪嫌疑人李伟多次找到犯罪嫌疑人王宇(男,19岁,天津市人,在李伟店铺帮忙),指使王宇对被害人张明进行伤害,王宇同意。
2008年1月28日,犯罪嫌疑人王宇携带作案工具菜刀及铁棍,窜至本市和平区拉萨道(贵阳路与昆明路之间)中间路段等候被害人。当日19时左右,被害人张明骑电动自行车行至此处时,王宇用铁棍猛击张明头部,将李明打倒在地,李明当场昏迷,王宇趁机用菜刀将被害人张明左手食指及中指砍下,并携带砍下的两根手指逃离现场。后在李伟家中将两根手指交给李伟,李伟给王宇1500元人民币作为酬劳。经鉴定,被害人张明左手的损伤构成重伤;下颌骨、面部软组织、颈部软组织及肢体软组织等多处损伤均构成轻伤。
和平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宇在他人指使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一处重伤、多处轻伤,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影响恶劣,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批准逮捕。(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