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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公里以下80元/人 800公里(含)以上150元/人 调整日期以出票日期为准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今日起再次上调,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60元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100元提高到150元,调整日期以出票日期为准。
据悉,此次调整中,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购买任何舱位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70元。
今日前已出票的2008年7月1日(航班日期)以后的国内航线客票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出票日期在2008年7月1日前的客票如需在2008年7月1日(含)之后改签,则需补收燃油附加费。
由于在今日之前预订今日之后的机票,燃油附加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因此昨日本市各大机票代理点都迎来了销售高峰,许多计划在7月出行的市民都赶在昨日出票,以节省几十元的费用。
此外,本市一些旅行社介绍,燃油附加费上调后,出游价格也将随之上调,但6月报名、将于7月出发的旅游团,不加收燃油附加费的上调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