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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今晚报)日前刊发了《司机朋友,您有“路怒症”吗?》的文章后,在本市(天津)司机当中引起广泛关注。昨天(6月30日)下午开始,本市一些车友在部分车友会网站、QQ群里发起了文明驾车的“灯语”行动,同时倡议车友告别违法鸣号、长时间使用远光灯等不文明驾车行为。该贴在发出的3个小时内,就有26名网友跟帖表示支持。
使用方法简单“灯语”显现文明
据了解,与其它城市繁琐的汽车“灯语”相比,本市车友发起的文明驾车“灯语”则相对简单:快速闪一下大灯表示“允许,可以和通行”;快速连闪两下大灯表示“禁止、停止和不可以”;快速连闪三下大灯表示“提示、危险和注意”;而在前方遇到视线盲区时,车友则用快速的远近光连续变换两次来提示其他车辆和行人。同时还规定,每一处反复操作一项“灯语”不得超过3次,不得长时间违法使用远光灯等。
天津联众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驾驶员、大众车友会车友张师傅表示很支持使用“灯语”。他说:“‘车灯语言’可充当‘车载无线电台’,能与其他车辆进行沟通和交流,这样就避免很多开车中的误会。使用灯语能让人变礼貌。咱开车的心情好了,当然不会‘路怒’了,这样行车的安全系数也会提高。”中国爱车联盟车友会天津分会负责人“2000”介绍说:“北京、上海等其他城市的车友在几年前已经使用自创的灯语了,此次我们发起倡议,主要是想通过‘灯语’,减少违章鸣号、开斗气车等不文明驾驶行为。创建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从而减少驾驶员‘路怒’的几率。”
需要征求意见“灯语”使用要合法
文明使用道路“灯语”活动的发起者之一、天津市瑞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代少波先生告诉记者,这些灯语的制定大部分是根据国际惯例来的,同时结合了天津道路的具体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为使“灯语”更科学,他还把自己的想法发到更多汽车网的论坛上公示,广泛征集网友意见。代先生还说:“据我了解,早在2006年北京市车友自发的9句‘灯语’就被北京通州交管部门认可,并在区域内进行推广。通州区安全委员会还把‘灯语’印制成宣传品在区内推广。目前,已报请北京市交管局审批。”
本市交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交管部门鼓励、支持车友自发倡议全市驾驶员自觉告别违法鸣号、长时间使用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创建文明、安全的出行环境的活动。不过,目前尚没有对机动车“灯语”使用的统一规范和规定,车友制定的“灯语”需要由相关部门认定才能得到合法、合理的应用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相关链接:本市车友制定的7种“灯语”
绿灯亮后前车不走,闪一下大灯
夜晚遭遇远光灯闪眼,闪两下大灯表不满
遇到车辆要并道,大灯一闪“同意”,连闪“拒绝”
发现邻车有问题,大灯闪三下
前方遇到视线盲区,远近光连续变换
超越前方占道车辆,白天提拉大灯,夜晚变换远近光
后车跟车太近,阶段性亮亮刹车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