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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梅,女, 41岁,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总会计师、资金核算处处长。
工作中,韩梅不断创新服务手段,着力于打造百姓满意的服务品牌,窗口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03年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网上调整、网上缴存、网上划款、网上贷款、换发公积金龙卡、推广委托提取还贷等多项服务新举措,有力地支持了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拉动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韩梅认真钻研业务,建立并规范了资金核算体系,带领同事对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进行了进一步的升级完善,积极参与中心信息化建设,为公积金业务系统的长远规划出谋划策。着力于资金风险控制,资金安全运作得到有效保证。
韩梅注重本单位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她注重统一操作标准,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为保证全市19个区县管理部业务操作统一规范,组织出台并不断修订完善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岗工作规范》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复核岗工作规范》,明确了前台各岗位人员职责分工,确保了全市操作一致、规范。尤其在中心进行管理模式调整、筹建基层管理部时期,对196名职工进行了严格的岗前业务培训,为管理部培养了一大批基础扎实的业务骨干,为管理部顺利开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她组织职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国道德模范范玉恕和全国劳动模范孔祥瑞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号召职工向先进人物学习,以更加高尚的思想境界和更加严格的工作标准要求自己。此外,还通过开展规范化服务教育,强化职工优质服务意识。围绕《中心规范化服务标准》,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知识讲座和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加强学习,使职工牢固树立文明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的意识。
她主持开展了各项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服务理念。围绕“一心为民、优质服务”、“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让您满意在住房公积金”和“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等为主题的便民优质服务活动,结合业务实际,组织基层一线职工不断完善以咨询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法律服务“四项服务”为核心的服务体系,有力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的开展,更加深化了职工“服务经济、服务群众”宗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