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
由市文明办、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的第三届天津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活动,从7月15日起至7月25日为公众投票有效期,现将推荐出来的21个候选单位和20位候选个人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示,欢迎广大读者踊跃参与。对公示中的某候选单位或候选个人有异议者,请于7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天津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也可邮寄到天津市总工会宣教部(以邮戳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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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须知 |
投票时间:7月15日--7月25日
一、天津移动、联通、小灵通发送候选单位或候选人编码(如:a1或b1)至10628728839(信息费1.0元/条,不含通信费),每个手机号每天限投10票,多投无效,同一个身份证号职能填写一张选票,多投无效,个人信息不全,选票无效。
二、网络投票:
请登录北方网或市总工会网,点击“评选”专栏,详见投票说明。(点击查看更多投票办法)
网络投票说明:同一IP地址一次最多选10个候选人,半小时允许投票一次(半小时以内连续点击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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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规则 |
7月15日,天津工人报、北方网和天津市总工会网,刊登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事迹。参加评选的职工可通过报刊、网络、短信等方式,在所有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中各选10个单位和10名个人进行投票,选投10人(个)或10人(个)以内为有效票,超过10人(个)视为废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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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步骤 |
一、评审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兼顾不同地区、行业、职业、性别、岗位、职务和人群特点;
4、原则上一个行业不得超过1个(名)。
二、资格审查
6月底以前,在各工委推荐的基础上,由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和《评选表彰办法》的规定,对各系统推荐的候选单位与个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众投票
1、7月下旬,在天津工人报、北方网和市总工会网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并组织职工通过天津工人报、北方网、市总工会网和手机短信进行公众投票。
2、8月中旬,根据公众投票结果,按40%的权重分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四、评委投票
8月初,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评选投票,并按60%的权重分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五、总分计算与排名
每个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的总得分,按公众投票得分与评委投票得分相加的累计总分为总得分。计算公式为:
公众投票得分=某候选人(单位)公众投票得票数÷投票总人数×40%×100分
评委投票得分=某候选人(单位)评委投票得票数÷评委总数×60%×100分
以上两项得分相加为总得分,累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分别排列出前10位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名单。
六、总体平衡与微调
若出现入围候选人(单位)过于集中于某些地区或行业时,评委会有权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兼顾行业分布等因素,进行适当微调,报“双十佳”指导协调小组最终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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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依据 |
“天津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在天津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中有突出成就的单位。本款所称“突出成就”,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扎实,岗位技能培训成效明显,劳动关系和谐;[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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