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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顾雏军
记者今日从广东佛山中级法院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顾雏军的两起上诉,即江西科龙起诉原大股东广东格林柯尔及其老板顾雏军的两起民事案件。
据了解,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OO七年九月裁定江西科龙在起诉原大股东广东格林柯尔及其老板顾雏军的两起民事案件中胜诉,责令顾雏军偿还其占用江西科龙的一点六五亿元人民币款项。随后顾雏军等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据广东省高级法院裁定,上诉人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天津格林柯尔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虽然提出了上诉,但未在规定的交费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不履行法定的二审诉讼义务,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据了解,曾经的资本大鳄顾雏军目前已经陷入经济危机,连预交给法院的二审案件受理费都无力负担。
记者从“ST科龙”七月四日发布的公告获悉,至此法院已判顾雏军和格林柯尔系偿还“ST科龙”的资金额达人民币五点零四亿元,顾雏军面临偿还巨额债务。(完)